菏泽市开发区佃户屯办事处中心小学 2021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2021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发此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本学区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我校拟招收一年级4个教学班,预计招生人数180人。

四、招生范围

招生区域:佃户屯社区、罗庄社区及青禾苑小区、万福嘉苑小区。

五、 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 朱素梅

副组长: 杨红才

成  员: 寇勇涛  晁立军  程凤金

六、入学条件

(1)优抚对象。

一是现役军人子女。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等。

二是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单位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证书、户口簿等。

三是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子女。获奖证书、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立功受奖文件等。

四是引进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信。

(2)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3)仅有学区内户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无房证明等,并以户口簿上注明的住址为入学依据。

(4)仅有学区内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5)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明、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

七、招生程序

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说明,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上传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的,可咨询学校的招生服务电话。

寇老师:19969907328       杨校长:15589475396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08:30—8月14日18:00。

审核时间:2021年8月10日09:00—8月15日18:00。

录取时间:2021年8月16日09:00—8月18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8月19日18:00。

2、报名审核。

学校通过招生平台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平台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录取

学校在平台上按入学条件批次依次录取。未被申报学校录取的,由区文教体育办公室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就读学校,学生不得择校,学校不得拒收。因不符合申报学校入学条件未被学校录取或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8月20日-21日,在平台上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办学校或招生计划未满的民办学校报名,各招生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录取。

4、通知书发放

在平台上被我校录取的新生,请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8:30到佃户屯中心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领通知书时,家长一律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

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招生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开发区佃户屯办事处中心小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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