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新品种营销,最忌讳这两件小事



一、特有品种的照片发布时不加水印

公司拍摄照片肯定是有成本的,比较典型的有,沃野园林曾派专人拍摄全国各地的应用案例照片,一年费用就高达20万。

每一张照片都非常珍贵,涵盖了摄影者的创意、辛劳、心血,这属于人和,当然也有天气的天时和公司资金支持的地利,所以,特有品种的照片,要比樱花、海棠、法桐等很多人都可以去拍摄的常规品种照片更加珍贵。所以特有品种的照片是独有的,你不去拍,没人会帮你拍,因此也是独享的,你亲自去拍的,自然要留做己用。

但当你将这些珍贵的照片,不加水印就发布出去后,(虽然你可能会提示一下禁止他用,但这其实在苗木圈里是毫无作用的),在当前网络环境下,可以说这照片就不再属于你了。

加了水印随便用,不加水印不能用

这类事情我深有体会,毕竟每一张照片都是自己起早贪黑跋山涉水拍的,肯定会比其他人更觉其珍贵。我看到很多公众号平台、企业,在对外宣传时大量使用我拍摄过的照片,没有任何说明,更不可能备注原作者;一些业内“专家”美其名曰帮你宣传,但在要走大量原版照片后却用在不合时宜的地方,至少与原来约定的完全不符;不少同行发朋友圈,配图也都是这些照片。

很多人会说这不也是一种宣传么,甚至有的人会认为就应该彻底放开照片管控,全行业随便用。对于上述几种情况我当然没有追究过谁的责任,但有一种就比较恶心的,即一些竞争对手、别有用心之人或者是假冒伪劣小作坊,拿着我们的照片去行骗、造谣,“挂羊头卖狗肉”,不仅对我们的品牌造成深刻影响,还会对行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比如我现在拍的‘四季春1号’紫荆树的照片,这个品种是四季春园林特有的,除了这家公司外,别人基本不会主动去拍摄去宣传推广。但这个特有品种有两个宣传上的历史遗留问题,①辨识度不高,还有很多人看到照片也不能直接联想到‘四季春1号’紫荆树;②以前宣传时侧重了“巨紫荆”,导致绝大多数人将二者混淆。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四季春1号’紫荆树的照片就不能开源,不能发出去随便用,起码也得加上品种名、拉丁名的水印,不然这些照片发布到网络中后,会造成巨大的麻烦,一传十十传百的,最后一发不可收拾,误会越来越多,别有用心之人会竭尽全力将其往“巨紫荆”的路上引,为了卖自家的产品,不惜将别人的新品种不断谣传。

苗木行业有版权意识的人太少了。有些专家学者要了原版照片在PPT中使用,这是很好的事儿,但一些听课的人把PPT拷贝回来后,里面的照片就都成了他个人的财富了,这种传播是很容易恶化泛滥的。所以要从源头开始,正本清源。

特有品种的照片一定要有水印,还是那种如果裁切掉就没法看的。以前我做的水印,为了不影响观感,发布出去后,被很多人“巧妙”的把水印裁切掉了,这些人的聪明才智,真是在侵权的路上发挥的淋漓尽致。

照片的传播,确实超乎一些人的想象。比如最近我发现我们新拍摄的照片,从未外传过的,甚至我们自己都还没发布过的,居然出现在完全不熟悉的人的朋友圈里,这条朋友圈又是卖其他产品的。相当于拿着我们的照片来吸引关注,然后去卖自己的东西。

我调查了很久,谁都说没泄露过。最后查明了,原来是公司某部门以工作名义要走了一些照片,这些照片除了他们用于正规工作外,莫名其妙又跑到另外一个人手里,这人自然而然觉得这照片是属于他的了,于是在对外发布中,不加水印使用,结果当然是被人保存,用做他处。所以这些照片就不是我们独有的了,一个很小的事,却会将珍贵的照片毁了,耍小聪明害人呐,不加约束的随意操作,真的容易消减营销成果。

关于这点我啰嗦太多了,很难让所有人都懂都理解,但这确实很重要。公司要制定硬性规定,所有对外发布的照片,未加水印的,绝对不准使用。所有以公司名义注册的账号,要统一管理,发布的内容要与大方向相匹配,不能双管齐下,弄两套班子,那样看似多了一些宣传,却往往会因为与主流宣传不符而造成诸多削弱。


二、官方账号宣传中留个人手机号

这点应该很多做过销售的都会理解。老板自己做销售的留自己号码无所谓,毕竟公司在老板就会在。但其他员工,比如业务员,是流动性很高的,今天在,明天未必在。

在公司宣传中,比如以公司名义注册的公众号、微博、知乎、抖音的,这些官方账号中,是不应该留个人手机号的,公司一般都有座机,或业务手机,要留就留这些。

官方账号吸引来的受众,是公司花钱引流的,用的都是公司资源。图片、视频,都是公司花钱拍摄的。而且这些受众基本都是奔着“官方”来的。如果在官方账号中留个人手机号,就相当于给品牌上增加了几只蜱虫。他是在吸品牌的血,来提升自己的价值,来丰富自己的人脉。这个人一直在公司还好,但倘若有一天他离职了,那这些资源就全随他而去了。

公司营销中切忌与个人捆绑过于紧密,比如网站备案、域名、公众号管理员等等,这里面使用的手机号,一定要是公司的,而非个人的,否则后期都会有很大的麻烦和隐患。

所以做营销这么多年来,官方账号不能留个人手机号是至关重要的。官方账号发布的信息,是长期存在长期有效的,留的联系方式也必须得是长期存在长期有效的。

之前曾有一位领导,让我在公司宣传册里留他个人号码,我拒绝了。虽然得罪人,但这确实是原则性问题。当时我们留的都是座机,但号码可以转接到个人手机号上,对外留的都是座机,这个座机不会因为个人离职而换号。现在发现一些企业在报刊杂志上居然留业务员个人手机号,这种操作实在“大度”。

当某些个人的知名度较高,引流效果较好时,个人与企业品牌捆绑,其实是在为品牌输血,将个人的一些粉丝受众,转移给企业。但行业内有个人影响力的人屈指可数,多数都是如蜱虫般吸血的主,他们不受控制,以一些听起来很好听的理由,光明正大去吸品牌的血,壮大自己,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通过公司,来推销自己,借用公司各种资源,来发展自己。这种人,我是很抵触的。自己耍小聪明,却让公司背黑锅。有时候一些小动作,会让公司品牌严重受损,看起来1+1大于2,实质上却是1+1小于0.5。

营销人员最可贵的几点:①才华;②忠诚;③单纯。心思不纯的人不能做营销,因为营销掌握了太多公司资源,若是用这些公司资源来不断武装自己,那就……

上面提到的两点,是我在做营销时遇到过的,估计很多企业也会有。营销是长久大计,不是做一两年就完事儿了的。和大品牌学营销,不要越做越往小作坊方向去了。营销热度来之不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要画蛇添足,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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