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9 13:56:27)

一、招生对象

截止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符合我校学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及安排

1.2022年7月2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温馨提示:7月20日之后不能网上报名,请属于我校学区范围的家长在7月20日之前抓紧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2.2022年7月22日,我校学区内的学生家长携带所需报名材料到我校完成

3.2022年8月8日至12日,区教育部门对各学校报名资料复核、录取。

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和返乡就读随迁子女现场审核工作由开发区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审核,统筹安排各学校。

审核时间:2022年7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审核地点:开发区实验中学新校区(霸陵路与屯田路交叉口东南角)

5.网上报名,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我校学区内学生报名许昌市瑞昌路小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7月20日前完成。

三、招生要求

系统信息采集目前只能通过电脑进行,手机端无法操作。

(一)户籍与房产一致

有我校学区内户籍和自有房产,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直接到我校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无房产证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水电费条、燃气条;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和水电费条、燃气条。

(二)居住证与房产一致

无我校学区内户籍,但具有房产,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我校学区范围内的,可以直接到我校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房产持有人居住证。学生与房产持有人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三)三代同居

三代同居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

3.父母无房证明。入小学所需无房证明

可到毕业幼儿园统一登记,由原就读幼儿园到不动产处统一出具(不动产处不接受个人去办理无房证明);入初中所需无房证明可到毕业小学登记,由原就读小学到不动产处统一出具。

(四)拆迁户子女

(一)非货币化安置拆迁。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学区可按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进行审核录取。

(二)货币化安置拆迁。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超过两年仍未购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拆迁户子女入学现场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拆迁合同。

3.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同第三类)。

(五)房产证、户口本不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主城区常住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具备入住条件)。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六)新建小区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豫政〔2014〕78号)要求,“对新建城镇住宅小区,当地政府要统筹配建中小学、幼儿园。”未建配套学校的小区内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由属地教育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实际情况及周边学校的实际容纳空间统筹协调安置入学。(新建小区指2014年以来从没有划分过学区的小区。)

(七)具有开发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可按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待现场审核通过后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本(须属地)

2.房屋租赁合同。须与户籍同辖区。

3.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同第三类)。

(八)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在开发区居住务工或经商的非开发区户籍人员的子女。该种情况入学可在网上报名后到开发区教育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1.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保凭证。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

3.居住证。居住证与用工单位同辖区。

4.户口本。

(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3个月以上)。

2.居住证。居住证与经商部门所在辖区(行政区)一致。

3.户口本。

四、特别提醒

要入学的每个学生都要登录平台进行信息填报,严格按照户口本上的信息,否则无法录取。对在规定时间没有进行网上报名及填报虚假信息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

到我校就学资格。

五、许昌市瑞昌路小学学区范围:

东:青泥河以西

北:青泥河以南、灞陵路以东(北起物华路)

南:白庄社区、郑庄社区

西:朝阳路以东(北起屯田路,南至南外环)

(包含:澜菲溪岸、御萃花园、许由庄园、万通小区)

咨询电话:0374-5118189

许昌市瑞昌路小学

2022年7月1日

2022年许昌市瑞昌路小学招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