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02 00:22:14)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增长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政府引导、银联助力、企业让利”的原则,聚焦零售、餐饮行业,开展薛城区消费券惠民活动。为保障活动扎实有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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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和范围
2022年6月3日至6月30日24:00,对我区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企业(含统计数据在我区实际经营地在其他区市的门店)发放购物消费券。
二、活动方式
消费券发放以“云闪付”APP 为平台,参与活动商家需确认已开通中国银联“云闪付”受理业务,并配合中国银联完成活动测试。在我区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企业(含统计数据在我区实际经营地在其他区市的门店)消费的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 上领取消费券,消费券仅限线下到店使用。
三、消费券参与企业和消费主体
(一)参与企业
1.我区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企业(含统计数据在我区实际经营地在其他区市的门店),经营手续齐全,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风险交易等负面记录;
2.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没有变相加价、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企业及企业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一旦发现有套现、作弊、虚假交易、洗钱等情况的,相关部门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向违法违规企业索回相应损失;
3.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在政府消费券补贴之外,给予消费者一定程度的优惠让利。活动期间,企业需在店内铺设海报、易拉宝等宣传物料,并利用企业公众号、微信、微博等积极传播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4.企业能够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消费主体
在枣庄市内的消费人群。
四、消费券投放、领取和使用
消费券发放活动总资金100万元。
(一)投放计划
2022年6月3日(首轮消费券发放日)至6月30日24:00(最后一轮消费券使用有效截止日)。每周五上午10点通过“云闪付”APP向在枣庄市内消费人群发放惠民消费券,共投放4轮,消费券有效期7天,逾期自动作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消费券过期不补发。
(1)首轮投放:6月3日上午10点,投放消费券总量不低于投放总额的25%。
(2)第二、三、四轮每轮按不低于投放总额的25%(含上轮逾期消费券未使用部分)进行投放。
(3)6月30日活动结束后根据剩余消费券实际情况,制定新一轮发券方案或直接采用满减形式为商户配置活动。
(二)领取方式
第一步:打开“云闪付”APP 定位枣庄市,进入“本地专区”,选择“枣庄市政府消费券”,进入“薛城区消费券”专区。
第二步:选择需要领取的消费券,点击“去领取”。
第三步:点击“免费获取”,输入验证码。
第四步:领取成功。
(三)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核销。20元消费券满100元可用、40元消费券满200元可用、80元消费券满400元可用、100元消费券满500元可用。消费券自领券日起7天内有效。
2.中国银联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券持有者的消费习惯、所处位置等信息,向用户推荐适宜的消费项目和商家。
3.用户在枣庄市境内注册的商家进行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
4.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但不可与汽车消费券叠加使用。
5.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6.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五、活动组织
1.区商促局:负责牵头组织消费券发放工作,组织引导相关企业、商家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并对活动效果进行分析评估。
2.区财政局:负责根据运营委托协议明确的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拨付消费券所需财政资金。
3.银联山东分公司:负责本次活动消费券平台保障工作,对营销活动提供数据支撑。银联基于其既有系统功能和技术能力,联合收单机构、目标商户等配合政府开展套利防控工作。协调银联商务等收单机构在活动开始前、中、后期对商户受理情况进行维护。
4.银联商务山东分公司:做好商户入网、受理改造、维护、收银员培训等工作;做好活动宣传、商户巡检、督促参与活动商户按要求布放到位等工作。
5.各镇街: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企业、商家、消费者的发动组织工作,配合做好承担电子消费券资金的核对工作。
本细则将根据活动执行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并第一时间对外发布。

惠民消费券活动咨询联系方式:0632—440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