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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开发区振兴路(何楼)小学 2021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2021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1、优抚对象:
一是现役军人子女。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等。
二是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单位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证书、户口簿等。
三是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子女。获奖证书、户簿、监护人身份证、立功受奖文件等。
四是引进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
2、监护人身份证簿、有关单位证明信等。
3、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4、仅有学区内户籍。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无房证明等,并以户口簿上注明的住址为入学依据。
5、仅有学区内房产。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6、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明、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
六、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招生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七、咨询电话
0530 —— 715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