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开发区黄河路小学 2021年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1】4号)和《2021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菏泽市开发区黄河路小学2021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公示如下:

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为“黄河路以北、京九铁路桥以西、长城路以南”的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居民。

招生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审核、录取。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下载并注册登录“爱山东”APP)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

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2、入学条件:

(1)优抚对象。

   一是现役军人子女。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等。

   二是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单位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证书、户口簿等。

   三是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子女。获奖证书、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立功受奖文件等。

   四是引进人才、返乡创业人员子女。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信等。

(2)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3)仅有学区内户籍。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无房证明等,并以户口簿上注明的住址为入学依据。

(4)仅有学区内房产。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同时需提供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5)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明、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

 招生程序

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说明,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或用“爱山东”APP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上传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的,可咨询我校的招生服务电话,或携带报名材料到我校咨询报名,由学校协助上传信息,完成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0日08:30-8月14日18:00。

审核时间: 2021 年8月10日09:00-8月15日18:00。

录取时间: 2021 年8月16日09:00-8月18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8月19日18:00。

2、报名审核。

我校通过招生平台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平台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录取。

根据我校办学规模,在平台上按入学条件批次依次录取。未被申报学校录取的,由区文教体育办公室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就读学校,学生不得择校。

因不符合申报学校入学条件未被学校录取或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8月20日-21日,在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我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录取。

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7153123
菏泽市开发区黄河路小学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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