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关于解除临时应急管控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特发布解除临时应急管控通告如下:
一、防范区。全员核酸检测4月7日暂停一天,4月8日再进行一轮,如无阳性,于4月9日14:00解除临时应急管控,恢复防范区管控措施。居民自4月9日开始,逐步开放基本生活生产活动,非必要不外出、不流动,不扎堆、不聚集,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二、封控区、管控区。区内居民自4月7日起,隔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封控区和管控区符合以下条件予以解除:自最后一例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转运后14天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2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三、人员聚集性场所。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理发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人员聚集度高、相对密闭的场所暂不开放。开放式游园、广场、体育场严禁聚集性活动。商超、宾馆、景点(含开放式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在落实消毒、通风、限流、扫码、测温等措施前提下,可有序经营,提倡非现金支付。
四、申领使用“场所码”。各类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经营类服务的场所,以及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要按照使用要求,主动申领“场所码”,规范打印张贴使用,确保“场所码”应用落地落实。对未按规定申领“场所码”或查控不严、使用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
五、其他。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人员,包括指挥部及各工作组人员、医务人员、公安干警、各网格社区帮包干部、卡口值守人员、隔离点工作人员、送餐及物资配送人员、商店药店经营人员、方舱医院及隔离点建设人员、志愿者等,于4月7日—10日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常态化防控规定的应检尽检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薛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 年 4 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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