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监委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4月29日,枣庄市峄城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区监委成立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调查处置,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让全区群众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

报告介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区监委聚焦扶贫领域开展专项攻坚,查处问题线索99起,处分90人;聚焦扫黑除恶强力打伞破网,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9起,处分22人,其中,充当“保护伞”问题4起10人;聚焦维护民生民利开展专项整治,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66起,处分235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成效明显。

报告指出,下一步,区监委将牢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监督保障执行,推动党中央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到位;突出靶向施治,做到“一领域一专项”,切实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坚持一体推进“三不”,做到监督、办案、整改、治理一体推动,努力增强整治综合效果;狠抓自身建设,强化政治能力,努力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峄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榴园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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