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峄城区又有多名“帮信”嫌疑人落网!

你是否看到过这种信息——有偿使用闲置银行卡,300元/天日结,或者是听别人介绍过这种所谓的“发财方式”?

注意!你很可能上骗子的当了,若你听信了这些说辞,甚至还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今天,小编用身边的案例,为您讲解涉“两卡”违法犯罪的相关知识。

利用银行卡帮助犯罪

经查,犯罪嫌疑人郝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为电信诈骗犯罪行为提供资金支付。杨某某、梁某某在明知郝某等人非法为电信诈骗犯罪行为提供资金支付的情况下,仍跟随其前往外地,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多家银行的银行卡,交由郝某转账使用,享受郝某为其提供的吃住游玩等便利,并收取好处费。

刷单洗钱

经查,2022年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某伙同吴某某、杨某等人,通过利用在境外聊天软件上帮助违法犯罪份子洗钱的方式赚钱,先购买账号、软件,后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非法持有他人的银行卡在境外聊天软件上进行刷单,银行卡流水2500余万元。

什么是“两卡”犯罪?

“两卡”犯罪指的是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

(一)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二)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两卡”犯罪的法律后果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出借银行卡、手机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仍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资金的,那么还可能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惩戒措施
一是对涉案失信用户,实施每家基础运营商5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一定期限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二是对涉案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

三是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开办涉案“两卡”较多的营业网点和纳入惩戒的所有“两卡”人员。

除此之外

出售手机卡赚钱

也不可以

这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典型案例

非法售卖电话卡

经查,韩某某组织峄城区十余名未成年人开立电话卡,并低价收购出售到外地市,从中非法获利。

买卖“两卡”将受到严厉的惩处

为了赚取一笔“小钱”

却要付出大代价

这卡你还敢卖吗?

今年年初,峄城公安分局开展了以“打盗抢、反电诈、保民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尤其对涉“两卡”违法犯罪,综合采取打击、整治、惩戒多种措施开展了集中整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取得了显著成效,共破获本地案件18起,抓获嫌疑人43人,返还资金30余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对涉“两卡”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劝导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主动投案,今年3月,峄城公安发布了《关于敦促买卖“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广大市民切莫因眼前小利而出售、出租、出借个人电话卡、银行卡及支付宝、微信等资金账户,否则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1、不出租、出借、出售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支付密码等;
2、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账户业务在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保护好账户信息,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等;3、买卖银行卡、电话卡,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杜绝“两卡”犯罪,勿成电诈帮凶!

供稿丨刑警大队
编辑丨任晓莉
校对丨杨 明
审核丨杨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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